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部门服务流程(办理各类人才流动)
一、服务事项
承担办理各类人才的流动手续
二、负责单位
流动人才管理科(株洲市天元区天伦东路138号市人才市场附一楼2号窗口 )
三、办事权限
人事档案调入、人事档案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接收、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中共预备党员转正、户口迁入办理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办理程序、6个流动党支部管理工作。
四、办事依据及收费标准
《湖南省非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的通知,流动人员党费收缴交市委组织部,其他事项不收费。
五、服务对象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人事管理与人才服务工作及流动人员企事业单位。
六、提供资料
1、流动人员办理调入手续时,须在人才流动窗口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调出档案,再到人才流动窗口审核档案后,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2、流动人员办理调出手续时,须持调入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商调函、本人身份证,在人才流动窗口填写《流动人员调动审批表》后,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流动手续。
3、流动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持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落户证明,到人才流动窗口办理迁移手续。
4、流动党员关系接转,须持本人身份证、原所在单位(院校)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人才流动窗口办理接转手续。
七、办事程序和时限
窗口、即时办理
八、投诉处理
中心或流动人才管理科进行业务咨询和接受指导,咨询电话0731-28681687、投诉电话28681053,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九、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流动人才管理科事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