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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17-09-14字体[ ]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   政策依据
  1、《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
  2、《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社〔2016〕28号)


  三、申请条件
  1、经株洲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进行了就业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对象。
  2、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或接续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


  四、办理材料
  1、社保缴费银行出具缴费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待遇享受情况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的页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校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4、个人银行卡账号及复印件(原则上使用社会保障卡上个人银行账号,要清晰复印银行账号);
  5、与社区签订的灵活就业协议书;
  6、《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   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适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社区对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签字确认后报街道复核。
  3、街道对社区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盖章确认后将纸质资料与电子台账于每季末20日前报县市区就业局和市就业处审批。


  六、办理地点
  株洲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城镇就业服务科,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市人社局2号楼11号窗口


  七、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八、联系电话
  0731-2868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