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劳动就业
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1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8万人;开展城镇社区“零就业家庭”援助,实现了100%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6%;完成了100家街道、社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提质升级。
创业氛围日趋浓厚。新增创业主体2.99万个,带动城乡就业7.07万人(其中带动城镇就业3.1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5亿元;扶持大中专学生微创业228名。
积极举办人才招聘会。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 264 场,进场招聘单位6399家次,提供岗位 23.59万个次,参加招聘人员7.9万人次,介绍成功4.7万人。
二、社会保险
大力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情况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92.29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3.14万人、离退休人员29.15万人。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182.95万人。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60.3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6.55万人、退休人员23.83万人。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66.93万人。
(三)生育医疗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32.95万人。
(四)工伤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54.44万人。
(五)失业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36.89万人。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有院士3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湖南省优秀专家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专家84名;株洲市学术技术带头人88人;按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1人,2016年新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
全市引进各类海外人才113人,其中新增外国人就业27人;申报国家、省级引智项目47个,立项27个;争取省级引智专项经费91万元。
技工院校稳步发展。全市技工院校8所,其中技校2所、技师学院3所、高级技校3所;教职工1120人,在校学生19268人;全年招生23407人,其中高级班4471人、技师班188人。
人才培训切实加强。全市就业培训总人数58743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2118人(其中城镇登记人员5820人,农村转移劳动者14121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02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693人,退役士兵221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5907人(其中在岗农民工15695人),创业培训10718人。
职业技能鉴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1家,各职业(工种)在聘考评人员952人,其中高级考评员268人。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67813人次,同比增长21.5%;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9972人,同比增长6.9%。
四、公共人事管理
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完成。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247名,报名人数4709人,参加笔试4132人,面试440人,体检230人,共录用224人。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全年共有41个部门申报了公开招聘方案,其中县市区17个、市直部门24个;全年共完成录聘927人。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市规模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2016年对全市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成率达100%;对已建立工会组织且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完成率90%;最低工资标准稳定,市区维持1390元/月。
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仲裁案件1778件。
全市仲裁机构立案受理1085件,涉及劳动者1628人,涉案金额达4525万元,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10件,涉及劳动者168人。仲裁结案1128件(含上年度未结案件数60件),其中仲裁中调解结案564件、裁决结案338件、其他方式结案226件。调解率达52%,结案率达98%。
全市调解机构立案受理693件,涉及劳动者832人,涉案金额达1525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结案672件,其他方式结案21件,调解和解率97%。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群众1615人次,集体(5人以上)上访49件。回复“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202件。共立案查处案件239件,结案239件,结案率达到100%。共受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130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109份,依刑法修正案(八)以涉嫌拖欠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案件3件,为250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500万元。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64家,督促30家用人单位为300名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以项目为单位累计开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105个,建设单位或开发商累计预先存入建筑施工企业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金额470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为686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4500万元。
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数。
2、本公报中资料来源:株洲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株洲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株洲市医疗保险处、株洲市工伤保险处、株洲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株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